股权基金杠杆 河钢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21:48 点击次数:118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债券代码:112999.SZ
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称)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
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2022年04月修订)》《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
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04月修订)》第二十九
条规定,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其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发行人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
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原董事会秘书张龙辞职,不再在发行人处任职。2024年10
月18日,发行人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同意聘任王文多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结合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王文多担任发行人新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其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王文多,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
高级会计师。200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河钢集团资产财务部成本计划处主办、
资金管理处主办,河钢集团经营财务部资金管理处一级主管,河钢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政策研究室经理、副总经理,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河钢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河钢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办公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号码:0311-66778711
电子邮箱:hggf@hbisco.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邮政编码:050023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此次发行人变更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
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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